解锁《边水往事》中的法律知识!-凯发旗舰厅
近期,国产悬疑剧《边水往事》掀起了一波追剧热潮,不少网友提前将其预定为“2024年最佳剧情片”。大家都看了吗?
今天,吴检君以法律的视角带您追剧普法,解读剧情背后隐含的法律知识。
剧情一
剧中三边坡的黑恶势力成分复杂,其中不乏许多中国公民。中国公民在海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回国后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?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,适用本法,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可以不予追究。
另《刑法》第十条规定: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,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,虽然经过外国审判,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,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,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。
也就是说,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受过刑罚处罚,回国后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至于追责必要性以及如何适用刑罚,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、人身危险性程度、外国法院量刑是否适当、被害人或其家属有无谅解等因素进行判断。
剧情二
剧中郭立民在赌场工作的时候,被赌客雷鸣带到男厕所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侮辱。赌场负责人见状给了他一笔补偿,但这件事情给郭立民的身心都造成巨大的伤害。这一情节中涉及哪些犯罪?剧中郭立民是男性,雷鸣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。因为根据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,而郭立民是男性,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。但雷鸣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。我国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颁布后,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从“妇女”扩大到“他人”,即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也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。此外,如果雷鸣在施暴过程中对郭立民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,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处罚。
▶ 强制猥亵罪的认定标准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。
猥亵是身体特别私密部位(如胸部、臀部、下体等)的接触。
暴力: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、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,使他人不敢、不能反抗。
胁迫:对被害人施以威胁、恫吓,进行精神上的强制,迫使被害人就范,不敢抗拒的方法。
其他方法:例如被害人昏迷、熟睡等无法反抗的时候。
▶ 强制猥亵罪的量刑标准: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剧情三
刘金翠曾是人口交易受害者,逃出后却做起了“边境新娘”贩卖生意,让女孩们接客,训练她们嫁后逃跑,重复利用,最终被一名死去的女孩爸爸砍伤毁容。
刘金翠以出卖为目的,招聘女孩,将其贩卖给他人,并负责该期间的接送、中转工作,其行为行为可能构成拐卖妇女、儿童罪。同时,刘金翠存在招聘并组织人员在歌舞厅或其他场所进行卖淫的行为,涉嫌组织卖淫罪或强迫卖淫罪。
▶ 拐卖妇女、儿童罪:是指以出卖为目的,有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妇女和儿童行为之一的。
▶ 组织卖淫罪:是指以招募、雇佣、引诱、容留等手段,纠集、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。卖淫,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与不特定的对方发生性交或其他淫乱活动的行为。卖淫者,既包括女性,也包括男性。同时,应注意的是,本罪中卖淫者都是自愿出卖自己的色相,如果组织者以强制的手段迫使不明真相者卖淫,则可能构成强迫卖淫罪。
▶ 强迫卖淫罪: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,违背他人意志,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。
触犯上述犯罪的后果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,组织、强迫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组织、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犯前两款罪,并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绑架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
另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:拐卖妇女、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(1) 拐卖妇女、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;
(2) 拐卖妇女、儿童三人以上的;
(3)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;
(4) 诱骗、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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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提醒
《边水往事》不仅仅是一部剧,它更像是一面镜子,映照出社会对于正义与道德的复杂考量。它提醒我们,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触及法律的神经,而理解并尊重法律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。请务必时刻认清法律素养的重要性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。
来源:吴川检察